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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财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2 09:54 来源: 机关党委

赤峰市财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在全局开展以“学党史、悟思想、惠民生、财政人在行动”为主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突出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有影响、见实效、能持久的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密切财政局与基层、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围绕 “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政治素养、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推动一批涉及群众难事、基层难题、发展难点的问题得到解决,使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不断转化为服务群众和基层的现实举措,转化为推进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月至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

坚持“人民财政为人民”理念,围绕“为民服务解难题”中心任务,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财政局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填写《意见建议征集表》(附件2),汇总梳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附件3),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状分析透。

1.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领域或分管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民意调查等方式开展“三问”活动,至少形成一篇调研报告;每个科室(中心)要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至少形成一篇调研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内容涉及相关科室(中心)的,不再单独设置课题和调研。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调研成果汇编,供互相交流借鉴。

开展时间:5月5日前

责任部门:各学习小组、各科室(中心)

2.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开门纳谏”活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财政局综合业务窗口、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意见征集箱,在门户网站设置意见征集专栏,广泛听取民情民意。

开展时间:3月开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

责任部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各学习小组和各科室(中心)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民生事项清单(附件4),采取适当方式向服务对象或群众公开,接受群众评议,集中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10月底前有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果,确保在为群众办实事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开展时间:5月5日前制定清单,10月底前全面落实

责任部门:各学习小组、各科室(中心)

(三)开展“戴党员徽章、亮身份、办实事、树形象”活动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财政局综合业务窗口组织党员开展“戴党员徽章、亮身份、办实事、树形象”活动,引导党员当先锋、做表率,面对面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老百姓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以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人的使命责任,展现新时代财政人的良好风貌。

开展时间:3月开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

责任部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展“承诺践诺”活动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工作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引导党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与群众切实相关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人民财政为人民”。每名党员要承诺办好一项为民实事,各支部每周四之前报送支部党员“承诺践诺”开展情况(附件5)。

开展时间:4月开始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支部和市投资担保集团临时党支部

(五)为包联村联系点办实事,解难题

到我局包联的翁牛特旗梧桐花镇桩头营子村实地走访,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着眼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办实事,解难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开展时间:5月底前

责任部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开展“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我是志愿者,我帮你”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聚焦身边人身边事,多做助人为乐、雪中送炭的好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带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形成守望相助、友爱互助的浓厚氛围。

开展时间:6月25日前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市投资担保集团临时党支部

(七)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做到活动

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聚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市容市貌洁净行动、拆违治乱清理行动、垃圾分类处置行动、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文明风尚促进行动“六大行动”,各支部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做到”活动,号召全局党员从自身做起,带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动我市民生和居民生活环境有效改善。

开展时间:5月开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市投资担保集团临时党支部

(八)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各支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组织党员开展2次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党的光辉历史,深化学习教育效果,激发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开展时间:6月底前,10月底前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市投资担保集团临时党支部

(九)组织开展慰问活动

对财政局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了解思想动态和诉求,对生活困难党员要制定关怀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抗战前和抗战时期入党的老党员要普遍走访慰问。要格外关心英烈后代,做好对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家属等的走访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群众心坎上。

开展时间:6月底前,春节前

责任部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召开“七一”表彰大会

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在“七一”前对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此激励全局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局更好地推动财政工作。

开展时间:6月底前

责任部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举办微视频、书法摄影展

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画摄影微视频作品展,以鲜明的主题充分展现广大财政人的时代风采,凸显广大干部职工心系理财强国的使命担当,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精神力量。

开展时间:7月底前

责任部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开展“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活动

邀请先进典型人物做报告,组织全体党员集体观看专题教育影片,以先进典型为镜对照学习,通过生动形象的教育学习方式,让广大党员在找差距、找方向中找准提升方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开展时间:8月底前

责任部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三)举办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评比活动

举办党史知识竞赛和学习心得评比活动,以赛促学、以考促学,重温中国共产党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筚路蓝缕奠基立业、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百年历史,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成效。

开展时间:9月底前

责任部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的计划安排,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运用学习调研成果,针对检视反思的问题,结合整改落实情况,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责任部门: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要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以党史为镜鉴,以革命先烈为榜样,认真查摆问题,充分交流思想,开展党性分析,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市投资担保集团临时党支部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财政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对财政局各科室(中心)、各学习小组的领导,以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和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要牢牢把握主题实践活动的根本方向,切实找准财政业务工作与主题实践活动的结合点,同时发力、相互促进,齐头并进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二)深入梳理问题,把准工作方向。各科室(中心)和学习小组要认真梳理市财政局在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等方面发现的难点问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分工落实台账(附件1-附件5),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传栏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财政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注意收集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的各种照片、视频资料,及时总结工作亮点、闪光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信息,持续在全局营造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良好氛围,引导财政局广大党员干部热情参与到主题实践活动中来,不断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各学习小组、各党支部和各科室(中心)开展实践活动后要及时向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信息来源: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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