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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12 10:13 来源:

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财监〔201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部机关有关司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际,我们制定了《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_data/2019/11/12/f727fc10_89ba_416d_9e4d_0c06a6c7329a/file/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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