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赤峰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精神,我局编制了《2021年度赤峰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科室、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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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