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16:18
来源:赤峰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赤峰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定每个科室副科长为兼职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的受理及公开工作,并且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及受理情况。
(二)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规定,在赤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赤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赤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目录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公开了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财政信息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
(三)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科负责监督,条法税政科严把政策法规关,各科室(单位)认真整理信息和编制目录,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站支持,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赤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公开原则,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对涉及预算管理、税收征管、惠民政策、财政支农、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大公开力度,并及时公开上述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动态。对包括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事项和对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以及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目录等予以公开。制定了《赤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及公开流程进行了明确。
(五)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健全了局域网络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了有激励、有问责。
(六)学习宣传《条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加强交流,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先进部门和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活动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致力打造为民财政、阳光财政,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对外公开上,继续加强了财政局大厅LED大屏幕建设,发布信息30余篇,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业务工作等信息予以及时公开;楼层分布、办事指南在大厅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公开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面与规范化程度均达到100%;推进财政网络建设,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方式、受理时间及程序流程,公开了局机关职能、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内容;公开了局领导基本情况、分管业务及职责,方便了公众监督,拓宽了公开内容。
对内公开方式更加多样,继续做好通报、报表传阅、印发文件、公开栏公示等方式的公开,完善财政内部网络及邮件系统,使网络公开的方式更加便捷、节俭。全年,我局共编发《赤峰财政信息》57期,《财政收支简报》11期,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动态29期,宣传信息200条,《赤峰日报》登载财政信息100余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受理情况
由于我局业务性质特殊,答复的信息主要以会计工作类信息为主,答复方式主要通过电话、现场办公等方式答复。2012年共计答复会计类政府公开信息600人次,不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
把办理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和财政信息公开的有利契机,全面完成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共办理代表建议8件,委员提案9件,内容涉及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民生工程等多个方面,办理落实工作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的宣传了财政工作,方便了人民群众获取财政信息,也切实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信息公开不及时。由于财政工作存在特殊性,部分涉及国家机密的资金安排情况尚不能完全公布于众。同时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公开尺度拿捏不准,造成部分应公开信息未能公开。
整改措施:
1.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做好《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推进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公开。
2.2013年,自治区所有非涉密部门,年内要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我市也将比照中央和自治区做法,逐步向下推进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渠道不畅。目前,财政类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渠道主要以政府网站、电话和现场查询为主,信息更新滞后,内容匮乏,导致查询存在一定障碍。
整改措施:
我局将继续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的主要载体,公开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解答公众咨询。同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及时公开财政信息。
赤峰市财政局
2013年3月1日
赤峰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