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市本级预算系统分析、预算公开及相关业务咨询等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录入、维护,参与拟定和调整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体系。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库相关工作。
(三)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监督管理辅助性工作。协助实施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
(四)负责市本级政府债务及信息系统的分析评估、运行监控、咨询培训、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协助编制全市及市本级债务报告。
(五)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库)相关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政府公物仓罚没物品相关工作。
(七)负责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财政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工作。
(九)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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