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单位:
现就2026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符合《财政部关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补充通知》(财教〔2025〕70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10号)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研究资金管理办法,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报单位将申请文件和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严格项目审核,对项目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认真把关,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推荐文件。
(四)申报单位将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文件、申报材料)整理成电子扫描件一套于12月19日前报至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项目材料一经报送,不再进行补充和更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王昆 田杰敏
电 话:0476-8365019
附件: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赤峰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