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场馆作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体育健身需要、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载体。赤峰市财政局立足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坚持把保障公共体育服务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监管,全力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提升全民健身场所服务供给,让公共体育资源惠及更多群众。
在资金安排方面。聚焦普惠共享,分级分类施策,积极争取并及时下达上级体育场馆免开和公共文化资金640万元,推动资源重点向基层、服务人口多、运营成本高、承担公益任务重的8个场馆倾斜,涵盖了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多种类型,满足了市民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年初,市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18万元,主要用于市体育一中心和二中心的日常运营维护、设施设备更新、能源费用支出,重点保障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顺利举办。
在绩效管理方面。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科学设定各场馆开放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满意度等绩效目标。加强与体育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定期对体育场馆的开放情况、服务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估。运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金拨付、使用进度、资金流向实行全程跟踪,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强化绩效管理,全力保障体育场馆这一重要民生阵地高效运转、惠泽于民。